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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科技工作
1、协助行政区国土分局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规划的编制、修编和修改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
3、在市局组织下,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4、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组织上报国土资源科技项目与成果,配合上级实施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二)征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
1、协助所在行政区国土分局做好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征地调查工作。
3、负责进行辖区内征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工作。
4、负责辖区内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和听证工作。
5、负责辖区内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6、协助所在行政区国土分局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辖区内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7、负责土地相关业务规费征收的工作。
(三)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辖区内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
(四)执法监察信访国土法制工作
1、组织开展辖区内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工作。
2、制止和调查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提出处理建改。
3、协助执行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或处理决定。
4、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和国土法制宣传工作。
5、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听证工作。
6、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的接待、办理、回复、统计报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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