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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制度汇编
一、前 言 为了加强制度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依据规章制度办事,促进分局各项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提高工作效率,推进高新国土资源分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分局全面建设,现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分局实际情况汇编有关制度。
二、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人员行为准则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作风优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求真务实。 (三)纪律严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守秘密,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业务过硬。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精通国土资源管理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五)爱国爱岗。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遵守外事纪律。热爱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关心分局的建设和发展。 (六)团结友爱。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协作,不搞自由主义,和睦相处,互相尊重,相互沟通,真诚待人,谦虚谨慎,互帮互学,助人为乐。 (七)明礼诚信。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八)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克己奉公,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九)文明服务。待人热情,用语文明,举止端庄,仪表整洁,塑造分局良好形象。 (十)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说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知难而进,一往无前,奋发有为,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岗位职责 业务一科职责: (一)规划科技工作 1、协助行政区国土分局做好辖区内的土地规划的编制、修编和修改及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2、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工作。 3、在市局组织下,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4、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组织上报国土资源科技项目与成果,配合上级实施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等工作。 5、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二)征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 1、协助所在行政区国土分局做好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征地调查工作。 3、负责进行辖区内征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工作。 4、负责辖区内征地补偿安置登记和听证工作。 5、负责辖区内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6、协助所在行政区国土分局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辖区内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7、负责土地相关业务规费征收的工作。 (三)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辖区内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 (四)执法监察信访国土法制工作 1、组织开展辖区内土地执法巡回检查工作。 2、制止和调查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并提出处理建改。 3、协助执行辖区内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处罚决定或处理决定。 4、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和国土法制宣传工作。 5、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听证工作。 6、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7、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的接待、办理、回复、统计报结等工作。 业务二科职责: (一)土地供应工作 1、划拨供地。负责拟订供地方案,填制和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协议出让。负责拟订出让方案。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填制和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负责出让地块的前期准备工作,拟订招拍挂出让方案,签定出让合同,填制和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4、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管理。 5、负责辖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 6、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监管。 7、负责辖区内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 8、负责土地年租金的收取和相关业务规费征收工作。 (二)土地储备工作 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计划和规划编制工作。 (三)地籍管理工作 1、协助行政区国土分局做好辖区内土地变更调查、地籍调查和勘测定界工作。 2、负责辖区内土地登记的受理和发证工作。 3、协助行政区国土分局做好地籍信息和形成的地籍档案资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土地权争议调处及宅基地管理工作。 综合科职责: (一)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拟制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文秘、会务,组织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整理保管行政、业务档案; (三)负责工作目标管理,督察督办,组织综合调研,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人事管理工作,做好干部职工考核、考评工作; (五)负责落实机关作风建设相关措施,配合党支部、工会开展工作; (六)负责综合业务工作,拟制综合业务计划、总结和相关业务数据的统计,组织业务培训、测试,做好业务规费的审核、收缴工作; (七)负责财务管理、办公设备购置、保管、发放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日常接待、车辆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局局长(副局长)职责 (一)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分局的全面工作。 (二)教育所属人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规章制度; (三)了解和掌握分局人员情况,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政治教育,负责分局党风廉政建设; (四)负责分局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的制定、实施和总结工作; (五)做好思想政治、行政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 (六)负责分局机构设置、人事任用和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联系; (八)主持召开局务会议,负责分局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副局长按照分工,协助局长抓好工作,在局长不在时,代理行使局长职责。 科长(主任)职责 (一)在局长的领导下,主持全科室的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工作; (二)负责明确本科人员工作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三)负责行政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全科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四)组织召开科务会,研究布置工作,制定工作措施; (五)组织实施本科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使全科人员熟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效率;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员职责 在科长(主任)的领导下,履行岗位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执行规章制度; (二)熟悉、掌握本职工作业务,胜任岗位工作; (三)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本领和业务技能,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四)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维护分局的良好形象,全心全意地为群众服务;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驾驶员职责 在分局办公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分局的公务用车。 1、认真贯彻执行公安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行车的规定要求; 2、熟练掌握驾驶技术,胜任岗位工作; 3、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执行车辆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无责任事故; 4、按时出车,服务态度好,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会议制度 为适应机构设置,减少会议层次,提高会议效率,强化机关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分局实际,提出以下进一步加强会议管理的意见: (一)局务会议 分局局务会议由局领导主持召开,科室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在单周的周五组织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其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听取科室工作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意见; 3、研究、决定分局内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有关事项; 4、研究讨论年度经费预、决算,决定重大财务开支项目; 5、研究布置阶段性工作; 6、研究其它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全体人员办公会议 全体人员办公会议由局领导主持召开,全体人员参加,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在双周的周五组织召开,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其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讨论制定落实措施; 2、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提出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求和措施; 3、研究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教育管理;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研究讨论干部职工的考核、任用等事项; 5、组织学习有关重要文件和精神; 6、研究决定其它事项。
五、请示报告制度 1、依照职责超越权限的,需报告的应及时请示报告。 2、按级请示报告,不得越级(对重大事项,依照有关规定需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3、工作期间,科长、主任外出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科室人员外出,必须向科室领导报告。 4、因时间紧急、来不及报告的事项,可自行处理,事后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 5、外出执行任务、开会归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级报告领导。
六、印信的使用审批 1、印信要专事专用,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 2、以分局名义印发的文件、材料、证件、证书、函电等,必须经分局领导签批,方可用印。 3、工作人员个人使用分局印章、介绍信必须经局长批准后方可使用,综合科及时做好登记。
七、接待工作制度 1、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并及时处理到位。 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办法,做好接待衔接工作,具体事项由综合科组织协调。 3、公务接待活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报批制度。综合科严格按标准接待,不得随意超标准。
八、办公秩序 1、办公场所秩序井然,物品摆放有序,保持整洁。 2、工作人员严守劳动纪律,仪表端庄,举止庄重大方,精神状态良好;工作期间不得闲聊,不得上网聊天。 3、文明用语,热情服务,注重形象。 4、上下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凡未经报告并批准而迟到早退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资源节约措施 1、节约用电。分局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白天光线充足时,尽量不用或少用照明设备,降低电耗,科室人员离开办公室时间较长要随手关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减少待机消耗,较长时间不用要尽量关机。夏季空调控温要在摄氏25度以上,空调启动期间,办公室门窗要关闭。会议室、办公室做到人走灯灭。 2、节约用水。在洗漱间用水和冲洗车辆要随手关闭水龙头。 3、节约燃油。加强公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不得擅自使用车辆。公务活动用车,能几人同行的,不分乘多辆车。外出办案或其他公务活动,禁止驾驶员在等待时单独在汽车中使用空调。加强工作计划性,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出车台次;熟悉工作路线,防止迂回绕道,降低成本。 4、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建立办公用品使用登记制度,尽可能降低办公用品消耗。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规范文书稿件的版面,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逐步推广和使用钢笔书写,减少一次性写字笔的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水、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5、爱惜办公设备的使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与保养,保持车况整洁与性能良好,严格执行车辆维修与登记制度,把住送修项目关,减少维修费用。正确使用和保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和沙发、桌椅、橱柜等公共设施,减少维修费用。使用办公室电话,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正确合理地使用,通话要简明扼要,减少通信费用。
十、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发放及管理 1、办公用品统一由分局综合科按照工作需要负责采购,采购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 2、领取办公用品要履行登记签名手续。消耗性物品购回后,由综合科负责登记造册,集中保管,计划分配;贵重物品要做好及时移交、入库手续。 3、建立公物管理责任制,个人使用的公物由个人负责管理,科室集体使用的(微机、打印机、照相机、录音机等)由科室指定专人(以综合科签名为准)管理和维护,做好交接签名等手续,无故损坏、丢失公物的,要按价赔偿。违反以上规定致使公物受损,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价赔偿;致使公物流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追回,无法追回的除赔偿损失外,视情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十一、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全系统保密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一)保密工作 1、严格履行文件登记、发放、存档、借阅、销毁制度,避免文件丢失;分局所有上报材料与对外的文件都必须由分局领导签发。 2、文件、图纸、资料必须实行专人负责,及时登记并妥善保管,秘密文件和内部刊物、资料要按时清退,不得乱放,严防丢失。 3、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传阅,做到随到随阅,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4、查阅文件时,须经综合科科长批准方可查阅。不得将秘密文件或公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也不得在家中及公共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准在普通电话、私人谈话中涉及机密事项,否则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5、凡涉密的办公软盘必须专盘专用,专人管理,禁止在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要统一加强网上文件的管理,综合科统一安排科室微机上网(严禁私自接入),防止网上泄密。 6、科室要建立保密人员岗位责任制,设立兼职保密员, 负责本科室的保密工作。 (二)安全保卫工作 1、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安全保卫工作意识,做好安全保卫防范工作,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2、遵守办公大楼有关消防规定,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分局安全。 3、科室人员外出或下班后,办公室要做到门锁、窗关、灯熄、空调关闭和切断用电器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十二、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收文 1、凡从分局以外送达分局的公务文书由综合科人员签收、登记、整理后,经综合科科长签名,呈送局长阅批;综合科根据局长意见,分类办理传阅和归档,不得混合传阅。 2、行书必须严格登记:上级机关、市局机关来文,区、县和分、县局来文,包括主送件和抄送件;其他机关部门商洽工作需要答复的来函;具有机密级的内部资料、刊物。 3、严格办文程序,对领导有具体批示的文件,承办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和办结时间,具体承办人完成工作后必须在文件批办单上写明办理结果,及时留存。 4、除分局文件、工作通知、定到科室的刊物由各科室留存外,其余由综合科实行分类留存。 (二)文件传阅 1、文件传阅由综合科具体负责,一般按领导顺序送阅。传阅文件要及时,阅后要及时退还综合科。 2、为了避免文件丢失和泄密,传阅文件一律由综合科直接传递,严禁横传。 (三)发文 1、以市局名义的发文,按照市局《南京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程序》的通知精神执行。 2、以分局名义的发文,由相关科室承办人负责拟稿并填写拟稿纸,经科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送签,局长审签,办公室编号行文。 (四)文件书写 1、修改和签批文件,必须使用黑墨水、碳素墨水或签字笔。 2、修改文件,必须留出左侧装订线。 3、文件书写按有关格式书写。 (五)文件、案卷归档 1、文件、材料由综合科负责立卷、归档,各科(室)由内勤人员将本室文件分门另类整理、装订存放。 2、案卷由各科室整理归档后上报,业务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案卷等,分别由各科(室)负责立卷后上报。 3、各科(室)立卷后负责归档,当年的文件、材料,要在次年三月底前,按市局档案管理的验收标准完成,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 (六)其他事项 1、各科(室)要加强文件管理,文件要设专人签收,专人保管。按规定做好文件的整理、传阅、清退和定期上缴工作。 2、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文件管理工作制度。传阅文件要尽量做到随到随阅,避免积压。签阅文件要规范,要签姓名和时间。
十三、请假制度 1、病假。需持正规医院开出的患病证明连同“分局干部、职工准假单”,经部门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长签字并将其交分局综合科留存后方可有效(急诊除外);病假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事假。鉴于已实行年休假制度,分局人员一般不应再请事假;确有特殊原因须请事假的,由本人事先向科室负责人请假,报分管副局长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报局长批准,科长、主任请假须报局长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3、产假、婚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考勤制度 1、凡分局在位干部和职工(含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分局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2、未经批准而未按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的均视为迟到,未经批准而未按规定的下班时间下班的均视为早退。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擅离职守者; (2)请假未准,超假、续假未准而未上岗者或拒不接受组织分配工作者; (3)凡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4)违纪违规被勒令停职停工,在接受司法部门处理期间按旷工对待; (5)要求调离工种或未经批准擅离岗位、出国(境)定居、留学者。 4、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 1、车辆行驶必须达到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证照必须齐全有效,不得使用已报废车辆,未年检车辆和存在严重技术故障的车辆。 2、分局综合科负责日常调度,凡因工作需要驶离南京市辖范围的和双休日、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的,必须经局长批准并报综合科备案。 3、不得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活动,严禁用公车做为教练车使用。 4、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私自出车、公车私用,严禁将车交给外单位司机驾驶和非司机驾驶。因此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带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5、遇雨、雾、雪天应严格控制车辆外出,特别是长途车辆要严格审批,确保行车安全。 6、车辆的停放按市局有关规定停放整齐,车头朝外;节假日、晚上在院内停车场有空位的情况下可以短时间临时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二)驾驶员日常管理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安全驾驶,按章办事。 (2)遵守局车辆管理制度,服从调度,认真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工作。 (3)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熟练掌握驾驶技能。 (4)坚持原则,不私自出车,不开人情车,不以车谋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住地停放。 (5)驾驶员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6)坚持勤俭节约,严格按规定的计划使用油料和其它费用。 (7)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年度审验,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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